新加坡 ERP 2 系統將可追蹤車輛位置 協助執法同刑事調查
新加坡政府公布,將於 2027 年 1 月推出的 ERP 2 衛星收費系統將支援執法用途。陸路交通管理局(LTA)及警方可獲權提取車輛位置數據,用作打擊非法跨境的士、偵測取消登記車輛及進行刑事調查,並設有相關數據保護機制。
新加坡 ERP 2 系統強化執法能力
新加坡政府11月3日喺國會公布,新一代嘅電子道路收費系統 ERP 2 將會賦予執法部門追蹤車輛位置嘅權限。交通部資深政務部長孫雪玲(Sun Xueling)喺國會表示,雖然 ERP 2 嘅主要目的係用嚟計算道路收費,但系統同時支援其他同駕駛相關嘅功能,包括執行法律同相關條例。
數據處理機制與執法應用
Sun Xueling 解釋,平時系統收集到嘅單一車輛數據,喺傳送到陸路交通管理局(LTA)嘅後台系統進行交通規劃同管理時,會經過聚合同匿名化處理。不過,如果執法部門需要識別特定車輛,LTA 能夠從感應器同系統入面提取位置數據。
目前 LTA 已經將呢項功能應用喺處理嚴重違法行為,例如:
- 違法跨境經營嘅的士服務
- 偵測已取消登記(deregistered)但仍然行路嘅車輛
法律保障與數據安全
針對國會議員 Tin Pei Ling 詢問 ERP 2 點樣提升執法能力,Sun Xueling 指出,ERP 2 嘅數據使用必須符合現有嘅法定責任。根據《刑事訴訟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警方可以要求提供相關數據嚟進行刑事調查。
對於其他獲授權嘅用途,ERP 2 數據嘅使用同分享會受公共部門數據治理要求監管,並設有保障措施以確保數據保護同安全,防止未經授權嘅訪問。
針對特定違規行為
當被問到數據可以用喺邊啲罪行時,Sun Xueling 補充,部分原本喺 ERP 1 時代就已經執法嘅項目,喺 ERP 2 亦會繼續執行,包括:
- 非高峰時段車輛喺唔允許嘅時間行駛
- 使用唔應該喺道路上行駛嘅車輛(例如參與暫停使用計劃 laid-up and keeping schemes 嘅車輛)
此外,安裝喺車內嘅車載單元(OBU)所儲存嘅數據,車主係無法直接訪問嘅。所有由 OBU 傳送嘅數據只有政府可以訪問,並且儲存喺安全環境入面。
內政部將利用 ERP 2 預防同偵破罪案
喺另一個國會問題中,內政部資深政務部長 Goh Pei Ming 表示,內政團隊(Home Team)獲法律授權可以從所有可用來源獲取資訊。早喺 2016 年,時任內政部長 K Shanmugam 就喺國會提到,內政團隊會利用所有調查同情報工具,包括 ERP 系統嘅數據。
內政團隊預計由 2027 年 1 月起,利用 ERP 2 嘅數據嚟預防、偵測同威懾罪案,以及解決刑事案件。Goh Pei Ming 強調,ERP 2 數據嘅訪問同使用將會同其他獲取嘅數據一樣,受到嚴格嘅保障措施監管。
關於數據保留時間,Goh Pei Ming 回應議員 Jackson Lam 嘅詢問時表示,警方會根據完成調查或法庭程序所需嘅時間,保留相關數據。所有操作均符合《刑事訴訟法》下嘅法律同數據治理保障。
ERP 2 系統運作概況
新加坡正準備逐步取消實體嘅 ERP 龍門,並喺 2027 年 1 月正式推出 ERP 2 系統前,逐步更新道路標記同指示牌。
| 項目 | ERP 2 系統詳情 |
|---|---|
| 核心技術 | 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 |
| 強制要求 | 所有新加坡登記車輛必須安裝 OBU 才能行駛公眾道路 |
| 收費方式 | OBU 自動偵測車輛通過收費位置並計算費用 |
| 提醒機制 | 透過道路標記、指示牌同 OBU 通知提醒車主 $ |
新系統將透過 OBU 通知、道路標記同指示牌,喺車主進入收費區域前提供提醒,並告知現時收費金額以及通過後嘅扣費數額。
總結
新加坡 ERP 2 系統將從單純嘅收費工具轉型為更強大嘅交通管理同執法工具。透過衛星定位技術,政府唔單止可以更精準咁收費,仲可以喺法律授權下追蹤車輛位置以打擊跨境違法的士及其他刑事罪行。系統預計將於 2027 年 1 月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