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對印尼煙霾公司採取法律行動 專家指或影響外交關係

新加坡政府針對導致煙霾嘅七間印尼公司發出預防通知。儘管《跨境煙霾污染法案》賦予新加坡追究海外公司責任嘅權力,但法律專家指出,實際執行上困難重重,且可能觸及印尼主權問題,對兩國外交關係造成影響。

新加坡對印尼煙霾公司採取法律行動 專家指或影響外交關係
新加坡對印尼煙霾公司採取法律行動 專家指或影響外交關係

新加坡針對印尼煙霾公司發出預防通知

新加坡可持續發展與環境部長 Grace Fu 喺星期五(10月16日)表示,新加坡將會向七間負責導致現時煙霾火災嘅印尼公司發出預防措施通知。呢啲通知會要求相關公司部署消防人員,去撲滅或者防止佢哋擁有或佔用嘅土地上發生火災,防止火勢蔓延。

Grace Fu 同時警告,新加坡嘅空氣質素可能會進一步惡化,甚至達到危險水平。呢次行動係針對目前持續影響新加坡嘅煙霾問題,試圖透過法律手段要求責任公司採取行動。

跨境煙霾污染法案嘅權限與限制

根據新加坡國家大學(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 NUS)副教授 Jolene Lin 嘅解釋,新加坡採取法律行動嘅依據係《跨境煙霾污染法案》(Transboundary Haze Pollution Act)。

法案核心內容

呢項法案喺 2014 年生效,主要賦予新加坡當局權力,可以追究導致或促成新加坡煙霾污染嘅公司責任,就算相關活動係喺海外發生都適用。具體權限包括:

  • 要求相關人士提供文件或資訊。
  • 發出預防性通知。
  • 允許受煙霾嚴重影響嘅公民或企業,根據法案追究相關公司嘅責任。

法律行動與外交敏感度

雖然法律上有權限,但 Jolene Lin 指出,採取法律行動唔單止係法律決定,仲涉及外交影響。佢提到 2015 年新加坡嘗試使用呢項法案時,印尼方面表現出唔滿,認為新加坡試圖喺印尼司法管轄區之外發出執行通知,係侵犯印尼嘅主權。

國際法視角

Jolene Lin 分析,國際法對於國家如何處理自身自然資源嘅權限係好明確,只要唔對領土外造成傷害,印尼可以自由處理。但由於新加坡正面承受印尼森林火災帶來嘅有害影響,因此有權使用自身法律去處理呢個問題。不過,實際執行時嘅外交後果依然係一個重要考量。

新加坡管理大學(Singapore Management University / SMU)副教授 Michelle Lim 亦強調,針對喺「親近且強大鄰國」領土內經營嘅公司採取法律行動,政治上非常敏感。雖然新加坡擁有管轄權,但印尼點樣看待呢啲行動就係另一回事。

追究責任嘅實際困難

Grace Fu 喺星期五(10月16日)承認,過去嘅個案令政府更了解調查跨境煙霾罪行嘅實際挑戰。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本週透露,2015 年開始對四間公司進行嘅調查至今仍在進行中,反映出執行法案嘅困難度極高。

Grace Fu 表示:「我首先承認呢件事唔容易,但我哋必須嘗試。我哋必須試盡所有控制範圍內嘅方法,為新加坡爭取最好結果,就算效果可能唔係好理想,都係為咗保護新加坡人。」

證明因果關係嘅挑戰

Jolene Lin 指出,證明某間公司嘅行為導致新加坡出現煙霾(即建立因果關係)係好困難。由於主權原則,新加坡獲取資訊嘅能力,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印尼政府喺事實調查方面提供嘅協助程度。

全球律師事務所 Norton Rose Fulbright 合夥人 Wilson Ang 補充,新加坡需要嘅相關數據包括:

  • 空氣質量讀數
  • 衛星熱點同煙羽數據
  • 風向同天氣數據

Wilson Ang 認為,新加坡可能需要同其他國家協調,先可以識別涉事方並確定因果聯繫。如果相關公司喺新加坡管轄範圍內,就會有「直接聯繫」,更容易採取執行行動。

給農業種植公司的建議

Wilson Ang 建議農業種植公司嘅董事同高級管理層應該喺內部採取調查步驟,確保公司冇責任或促成煙霾。如果發現有問題,應該盡快補救,否則可能會面臨法律責任、聲譽受損,以及無法獲得融資同投資嘅風險。

總結

新加坡政府目前正透過《跨境煙霾污染法案》向印尼涉事公司施壓,試圖減緩煙霾影響。雖然法律賦予了權力,但實際操作上受限於數據獲取、因果證明以及與印尼之間嘅外交關係。對於涉事企業而言,內部監管與及時補救將係降低法律與商業風險嘅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