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眾議院委員會通過《皇室典範》修訂案:准女性皇族婚後留任、開放收養男系舊皇族,修訂案細節全公開

日本皇室一直面臨人數銳減以及皇位繼承人不足嘅嚴峻問題。為咗確保未來皇室能夠維持正常運作,日本政府推動咗《皇室典範》修訂案。呢項旨在確保皇族人數嘅法案,喺7月10日於眾議院議院運營委員會中進入審議階段,並最終獲得多數黨派贊成通過。呢次修訂具有歷史性意義,因為如果法案最終落實,將會係自1949年以嚟,首次對《皇室典範》正文進行修改。

日本眾議院委員會通過《皇室典範》修訂案:准女性皇族婚後留任、開放收養男系舊皇族,修訂案細節全公開
日本眾議院委員會通過《皇室典範》修訂案:准女性皇族婚後留任、開放收養男系舊皇族,修訂案細節全公開

眾議院委員會正式通過《皇室典範》修訂案

根據日本NHK最新消息,《皇室典範》修訂案喺眾議院議院運營委員會進行表決,並獲得自民黨、日本維新會、中道改革聯合、國民民主黨以及參政黨等多數派支持,順利獲得通過。法案稍後將會送交眾議院全體會議進行表決,預計同樣會以贊成多數過關,隨後再轉交參議院作最後審議。

內閣官房長官木原誠二喺會上解釋,鑒於目前皇室成員人數不斷減少嘅現況,修訂案嘅首要目標係採取切實措施確保皇族人數。同時,委員會亦以多數贊成通過咗一項「附帶決議」,為法案中「如有需要每30年檢討一次」嘅規定作出補充,列明檢討時會綜合考慮養子身分嘅舊皇族男系男子所處嘅環境,以及皇室當時嘅整體狀況。

日本皇室面臨嘅人數危機

對於熟悉日本旅遊或者關注日本文化嘅讀者嚟講,可能都會偶爾喺新聞中見到日本皇室成員出席活動。但實際上,日本皇室正面對嚴重嘅「少子化」與「高齡化」危機。

根據現行嘅《皇室典範》,皇室成員只有男性擁有皇位繼承權(即所謂嘅「男系男子」)。此外,現行法例規定,女性皇族一旦與平民結婚,就必須脫離皇籍,成為一般平民。隨住時間推移,皇室成員人數持續下降,目前年輕一代具有皇位繼承資格嘅,就只有秋篠宮文仁親王嘅兒子悠仁親王一人。如果唔修改法例,未來可能會出現無足夠皇室成員分擔日常公務、甚至威脅到皇統延續嘅局面。呢次修例,正正係為咗針對呢個逼切嘅人口危機而提出嘅過渡方案。

修訂案兩大核心重點詳解

今次《皇室典範》修訂案主要圍繞兩個重點方向,分別涉及女性皇族嘅去留,以及引入外部血統嘅可能性。

重點一:女性皇族婚後可保留皇室身分

為咗避免皇室成員因為婚姻而大量流失,修訂案提出,未來女性皇族喺結婚之後,依然可以繼續留在皇室,協助處理公務。

不過,考慮到部分女性皇族可能已經對未來有個人規劃,法例特別設立咗一項過渡性措施:喺法律生效時已經擁有皇族身分嘅女性成員,喺結婚嗰陣,可以根據個人意願,選擇放棄皇族身分。值得留意嘅係,如果女性皇族選擇婚後繼續留喺皇室,佢哋將會同一般日本國民一樣,適用於《住民基本台帳法》(即類似一般市民嘅身分登記與行政管理制度),呢個安排喺皇室歷史上可以話係一項新嘗試。

重點二:開放收養舊皇族男系男子

修訂案嘅另一個重頭戲,係喺《皇室典範》末段新增一章,作為現行規定嘅例外情況,容許現有皇室成員收養「舊皇族」嘅男系男子。

所謂「舊皇族」,係指喺1947年(昭和22年)二次大戰結束後不久,因為要縮減皇室規模而脫離皇籍嘅11個宮家(旁系皇族)嘅後代。修訂案規定,被收養嘅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來自該11個宮家嘅子孫
  • 年滿15歲或以上嘅男子
  • 目前無配偶且無子女

至於邊啲皇室成員可以成為養父母?法案明文規定,親王、親王妃、內親王、王、王妃同女王都可以成為收養人,但明確排除咗「皇嗣」(即目前皇位第一順位繼承人,現為秋篠宮文仁親王)同埋「皇嗣妃」,以避免繼承順位出現複雜嘅衝突。

皇位繼承權點樣計算?

呢項收養條款當中最具爭議、亦係讀者最關心嘅問題,就係「收養番嚟嘅人有無資格做天皇?」

修訂案對此有非常清晰且嚴格嘅界定:

  1. 養子本人無繼承權:被收養嘅男系男子,即使加入咗皇室,本身係唔會獲得皇位繼承資格嘅。
  2. 養子嘅後代有繼承權:如果呢位養子日後結咗婚,生低咗男仔(兒子),根據法案規定,呢個新出世嘅男孫就會擁有皇位繼承資格。
  3. 繼承順位計算方式:呢個男孫嘅皇位繼承順位,並唔係跟隨收養佢父親嘅養父母家族計算,而係根據養子原本嘅親生家族(即法案中所指嘅「實方」系統)嚟決定。
  4. 不可隨意脫離:一旦男系男子透過收養程序成為皇族,就唔可以單憑個人意願再次要求脫離皇族身分。

議會辯論焦點:如何平衡傳統與現況?

喺委員會嘅質詢環節中,自民黨政務調查會長小林鷹之強調,男系繼承係日本2600多年以嚟先人守護嘅皇室傳統,政府應該點樣看待呢個傳統嘅意義?木原官房長官回應指,政府尊重有識之士會議嘅報告,認為目前必須以悠仁親王作為次世代皇位繼承資格者為大前提,皇位繼承嘅流向絕對唔可以動搖。

另一方面,中道改革聯合嘅幹事長代行中野則針對「養子生下兒子擁有繼承權」嘅規定提出疑問,指出早前立法機構嘅共識只係討論「確保皇族人數」,並未涵蓋「皇位繼承」問題,質疑目前嘅條文係咪超出咗共識範圍。

對此,木原官房長官解釋,因為早前嘅共識並無提及養子後代嘅問題,所以政府係直接依據現行《皇室典範》作出判斷。按現行法例,男性子孫一出世就係「與生俱來嘅皇族」,自然擁有皇位繼承資格。佢強調,呢個做法並非要提早決定或者綑綁未來立法機構對於皇位繼承問題嘅探討。

附帶決議與未來展望

為咗釋除部分在野黨嘅疑慮,委員會最終通過咗一項附帶決議。中道改革聯合代表小川喺記者會上表示,針對養子後代繼承權嘅問題,黨內已經得到符合主張嘅答覆,因此決定支持法案。

附帶決議主要包含三個重點補充:

  1. 適時檢討機制:針對法案中「視乎法律施行狀況採取所需措施」嘅條文,補充說明會綜合考慮皇室成員面臨嘅環境及皇室狀況,適時採取適當行動。
  2. 30年定期覆檢:明文規定每30年進行檢討時,必須將被收養嘅舊皇族男系男子所面對嘅生活環境同皇室整體狀況納入考量。
  3. 長遠繼承方案:至於點樣確保未來皇位能夠穩定繼承,將會視乎今次法例修改後確保皇族人數嘅實際成效,留待日後繼續進行深入探討。

新聞資料庫:不可不知嘅日本皇室小知識

為咗方便讀者更容易理解呢單新聞嘅背景,我哋整理咗幾個相關嘅實用資訊:

  • 咩係「男系男子」?日本皇室傳承一直強調「男系男子」。「男系」即係指由父親嗰邊繼承皇室血統;「男子」就係指男性。現行法例規定,只有父親係天皇或者皇族嘅男性,先至有資格繼承皇位。歷史上雖然出現過幾位女性天皇,但佢哋嘅父親全部都係皇族(即男系女子),而日本歷史上從未出現過由母親將皇室血統傳畀下一代嘅「女系天皇」。
  • 點解1947年會有11個宮家脫離皇籍?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日本喺盟軍佔領下進行大幅度改革。當時為咗減輕國家財政負擔,同時配合《日本國憲法》嘅精神,除咗昭和天皇嘅直系親屬以及其三個細佬嘅家族之外,其餘11個旁系宮家合共51人,喺1947年集體降為平民。今次法案提及嘅「舊皇族」,就係指呢班人嘅後代。
  • 上次修改《皇室典範》係幾時?如果唔計算2017年為咗讓當時嘅天皇明仁(現為上皇)退位而特別設立嘅「特例法」,今次修訂將會係自1949年以嚟,首次對《皇室典範》正文條款作出實質性修改。

總結

日本眾議院議運委通過《皇室典範》修訂案,標誌住日本政府正踏出重要一步,應對日益嚴峻嘅皇室人口減少問題。無論係允許女性皇族婚後留任,定係破例容許收養舊皇族男系男子,都反映出日本社會喺維持傳統與面對現實之間尋找平衡嘅努力。雖然修訂案目前主要聚焦於「確保人數」而並非徹底解決「繼承權」嘅長遠爭議,但隨住法例即將落實,未來日本皇室嘅架構將會迎來幾十年嚟最顯著嘅轉變。對於關心日本社會發展嘅讀者嚟講,呢個議題絕對值得長線關注。